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