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卡省内通用吗
南京医保卡省内通用。但是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直接划卡个人垫支的就医费用需至参保地报销。江苏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可至参保地咨询办理省内异地就医手续,办理成功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省统卡)至相应医院直接划卡结算就医费用。未办理直接划卡个人垫支的就医费用需至参保地报销。
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
在南京参保的职工和居民,因为“异地安置、长期居住、长期工作或学习、转外就诊”,需要到异地就医。
除了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所需要就诊的医院已经接入异地就医门诊结算系统外;还需要提前办理好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简称“省卡”)。
“省卡”也就是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由于跨省了,异地就医刷卡结算不能用南京市民卡,需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申办后,无论是在其他城市还是南京看病,都要刷省卡。公交、银行和银行功能还在南京市民卡中保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报省卡申请表单,正常制卡周期为35天。
领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申请网点进行领取。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如单位统一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办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以及办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单位领卡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以及办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紧急制卡
异地就医人员确实因病急需异地用卡的,可前往南京市民卡服务中心申请加急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加盖市医保部门业务章的本人《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医院相关就医证明材料,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加急办卡周期为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全市异地就医正常申办及加急申办的省卡,目前暂统一制发与交通银行合作发行的省卡。
2、申办省卡的南京市民**省卡后,原市民卡上社保功能今后由省卡替代,原市民卡上金陵通及银行功能保持不变。如省卡遗失则补办省卡,不再补办市民卡。
江苏省将试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试点内容:
(一)统一异地就医转出流程。按照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地可提供线上自助开通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参保人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和待遇政策。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和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三)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和医保管理服务。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涉及人群较多、地方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起步,逐步扩大到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病种名称和病种编码。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人员备案信息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医保管理和服务,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指导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的结算服务,提供与本地参保患者一样的管理服务。
(四)切实加强就医地监管。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在定点医药机构确定、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医疗费用审核和稽核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标准的服务和管理,并在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中予以明确。就医地经办机构要加强业务协同管理,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及时将异地就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五)强化异地就医资金管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金原则上来源于参保地医疗保险基金。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参照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流程。
(六)打造便民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可以结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同步推进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和凭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购药等便捷服务,积极促进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和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