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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年限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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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年限的划分 身份证年限的规定》

补办过身份证的朋友们都知道,丢失身份证后补领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四种证件之一。有些朋友不清楚:身份证年限的划分如何?身份证年限的规定有哪些?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身份证年限的规定

身份证年限的划分

身份证年限的划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1、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

2、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

3、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

4、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81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14.3.27;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7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24.3.27。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5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一长期。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9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09.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在尚未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地方,或公民本人尚未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其所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废止时间将另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失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现在开始办理都是第二代了,你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能在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换证,只需携带一代证、户口本和费用20元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用另外照相,派出所设立的二代证办理点有照相设备,费用包在20元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2、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4、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二、申领居民身份证步骤:

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