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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格案家属获赔20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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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格案家属获赔205.9万 其中精神损失费100万》

内蒙古呼格案家属获赔205.9万 其中精神损失费100万

其中精神损失费100万

【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来源:内蒙古高院

国家赔偿项目及金额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

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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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主办呼格吉勒图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内蒙古当地媒体确切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已于12月1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其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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