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现全国第一个租赁企业集团
关广梅
1984年,辽宁省的关广梅第一个搞起夺标承包,连续租赁了8家副食品商店,组成了全国第一个租赁企业集团——东明商业集团,关广梅成为全国经营租贷企业的第一人,被理论界称为关广梅现象。
1984年,关广梅在本溪市蔬菜公司组织的承包招标中,以当年完成12万元,次年完成14万元,第三年完成16万元的利润指标,夺标承包消防副食商店。实际上,关广梅当年就实现利润18万元,当上了消防副食商店经理。
1985年初,关广梅提出租赁经营的设想,并成为本溪市第一个租赁经营者。1987年伊始,关广梅又与辞职投身改革的本溪市委政研室处长李明一起合租5家副食商店,形成了以本溪市最大的东明副食商场为龙头的8家租赁经营群体东明商业集团。
其实,作为改革急先锋的关广梅之所以备受关注,极具争议,完全来自于一个命题“关广梅,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承包经营者和生产工人是什么关系?如果个人说了算,工人还能不能说是企业的主人?个人承包的模式是不是又回到了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一时间,关于关广梅的种种报道,充斥着当时主流媒体的版面。甚至于还有人提出了“关广梅现象”。所谓“关广梅现象”,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现象,其改革的内涵是丰富的,经济效益是十分可观的,是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一个新突破。
1984年以后,关广梅的人生被改革开放的浪潮改变,她在改革中摸着石头总结出的经营方式取得了甚至超出她自己预料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