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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2021/9/26 13:11:09
万年历日历:廉租房知识
廉租房知识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蹭蹭上涨的还有各大城市的房价。如今,想要在一线城市想买一套位置还不错的楼房,差不多在50-100多万之间。虽然房价上涨,但是工资却涨得很慢。于是,选择申请公租房的人就多了起来。那么,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这些你了解吗?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1、概念不同: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而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比公租房的租金低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

3、限制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本市城镇的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一般没有户籍限制,外地来城市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也没有工资要求。

4、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而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


海口廉租房申请条件

讯 在海南这座外地人超过本地人的小岛上,房价已经炒到买不起的价格,普遍的工资低下,物价太高,一个月工资只够吃饭的情况下,想要结婚生子买房子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在对于收入过低生活困难的市民反应下,政府提供了廉价租住房政策,那么海口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海口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孤儿或年龄届满30周岁的单身居民可单独申请。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2015年的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9789元(含);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工作或居住满3年,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2015年的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9789元的7倍即68523元(含)。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现居住的自有住房属危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2015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是: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优惠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自有住房;

★申请审核程序及时限

住房保障窗口申请→街道办或镇政府入户调查、公示(30个工作日)→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核准(1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示、备案(15个工作日)→轮候配租。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规定的材料所涉及的各类证件或合同等,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收入及财产等情况的相关证明;

(二)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书(住房保障窗口领取);

(三)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的设立是为了让一些生活困难的居民能够用最低的标准购买到房子的一项社会保障,是政府给予民众的福利。但是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比较繁琐,一定要看好资料在进行办理,以下是上海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以外按规定列为住房面积和经济状况核查核对人员签名的廉租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

(四)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离婚人士,应当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五)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六)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实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

(七)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财产证明材料。存在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八)申请对象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提供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对象签名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等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十)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根据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的廉租住房申请。

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申请对象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出售或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补贴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86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6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46元。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20400元(含20400元)间,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2440元(含22440元)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0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4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0400元(不含20400元)至25200元(含25200元)间,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2440元(不含22440元)至27720元(含27720元)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34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27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18元。

申请时限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开展初审核查工作,其中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等状况的核查同时开展。户口年限和婚姻状况核查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住房交易等状况由街道(乡、镇)房管办事处(所)自收到委托书(附核查对象名单)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情况报告。经核查,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等状况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自收到委托书(附核对对象名单)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对情况报告。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为期7日的初审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工作。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网站或者有关媒体进行为期5日的复审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区(县)保障机构经复审核查与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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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现在租房族很多,租房子大家都希望自己租到便宜又好的房子,只是现在房价颇高,所以想要满足这两点还是很难的。廉租房大家听说过吗?什么是廉租房?快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中国的廉租房特点是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其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①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②离婚不足2年的;

③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④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⑤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⑥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⑦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⑧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