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票是指到规定日期才能领取商品或货币的票据定期支付货币的票据。一种信用凭证,由债务人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承诺在约定的期限由自己无条件地将所载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票据。债务人为出票人,债权人或持票人为受款人。期票一经发出,出票人就负有绝对付款的义务,如到期不予支付,受款人有权诉诸法庭。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