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是指参与经营的董事。它在法定意义上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在上市公司意义上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
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执行董事的职能应当与一般公司的董事会职权相同,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的职能: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也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