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总局下发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需要开瓶检查并确认无疑,方可携带。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