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禁止携带的物品:
1、酒类物品
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托运酒类(酒精饮料)时,酒精体积百分含量24% 以下,不限制交运数量,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 —70% (含70% )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应超过5升,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 的,不能办理托运。
2、刀
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水果刀刃长小于6cm的可以随身携带,刃长超过6cm的水果刀可以作为托运行李交运,禁止随身携带。
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生活用刀、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
3、充电宝
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