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执业药师资格必须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或是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者,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也同样拥有报考资格。除此之外,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可以不具备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经验,可直接报考。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都是具有报考资格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