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起,各高校毕业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医学专业、医学类院校和有科研任务的学生错时错峰返校。
5月6日后,毕业年级以外的其他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学生错峰返校。
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师生一律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师生返校前应持有当地健康证明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绿码”;无健康证明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为“黄码”或“红码”的暂不返校。
从湖北省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陕的师生,教职员工一律居家隔离14天,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留观14天。隔离留观期间各高校要联系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类师生至少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费用由各高校承担),结果为阴性的师生方可复课。
对因疫情防控、自我隔离、疾病等原因不能如期返校的师生,各高校要组织做好在线教育教学,加强关心关爱,维护师生教育教学权益。
各高校确定师生返校时间后,应及时向师生发布《开学须知》,告知其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防疫安排等内容。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含需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检测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防控物资、教育教学和校园场所等各项开学前准备工作。各高校要主动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接,开学方案经所在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提前3天报省教育厅批准方可实施。
疫情期间开学学校准备
1、各地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具备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作出错时错峰开学的决定,周密准备,分学校、分批次、分生源、分时段通知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学校开学复课。
2、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开学复课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建立监测督查机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任务包干包片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3、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4、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全面负责学校清洁消毒工作,包括消毒产品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等。
5、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并进行培训、演练操作。
6、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
7、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8、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
9、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