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持照人需加注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持照人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加注近期照片的。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照片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2、提交所持的有效护照。
3、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10个工作日
加注20元/项
办理地点
(1)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周六上午9:00--下午5:00
(2)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华侨、军人须在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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