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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参保人增加与补缴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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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参保人增加与补缴办理流程》

基本上每个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北京已经参加社保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流程,那么办理社保过程中可以分为两种参保人员,一种是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种为在调人本单位时曾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以下是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与人员补缴办理流程,看看有没有你想要了解的内容。

北京市社保参保人增加与补缴办理流程

办理参保人员补缴

1、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补缴明细表;

(2)、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科补缴审批证明(①补缴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社会保险的;②补缴社会保险时女满43岁、男满53岁的;③农转工需补缴1999年6月以前社会保险的)

(4)、补缴申请说明;

(5)、提供补缴人员补缴期间为本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及材料(需补缴1998年7月以后的);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4日办理

4、补缴要求:

(1)、需当日办理、当日缴费(现金或支票),否则系统将补缴数据视为无效,自动删除;

(2)、根据系统要求,每一单位每月只允许办理一次补缴业务;

(3)、补缴金额必须全额缴纳;

(4)、补缴业务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5、经办流程:当参保人员需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中心业务人员复核后,予以办理补缴业务并与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进行核对,参保单位持核对并签字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到同级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非“农业”户口);

②户口薄复印件(“农业”户口、外埠人员还需提拱)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及相关材料。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已参保单位新增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及相关材料,社保中心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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