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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7 10:37:09
万年历日历:补偿知识
补偿知识
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实际上,一般企业都不会选择开除员工,避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则企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1农村搬迁每人补偿100万是真的吗

导语:为了城市建设,我国一些地区的农村土地可能会被征用,这样一来,就要解决农民的去处问题了,同时还要给予一定的补偿。通常补偿是按照人头算的。最新有人说农村搬迁每人补偿100万!那么,到底2021农村搬迁每人补偿100万是真的吗?一般农村搬迁每人补偿多少钱?一起来了解。

2021农村搬迁每人补偿100万是真的吗 农村搬迁每人补偿多少钱

农村搬迁每人补偿

不是真的。网上流传的2021年农村搬迁每人可以最高补偿到100万的说法是假消息,农民朋友们一定不要上当受骗。真实情况是2021年农村搬迁补偿费是按照搬迁的方式来发放的,例如扶贫搬迁一般都是补偿7000元到10000元,合村并镇一般是补偿3000元,征地搬迁是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负责搬迁事务的部门咨询。

其次,扶贫搬迁也是按照各地的自然条件、交通这些因素共同决定能得到的补偿,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新疆、青海、西藏这些地方每人可以获得10000元的补贴,内蒙古、广西、重庆等地没人可以获得8000元的补贴,到了中部地区比如河北、安徽、湖南等地可以获得7000元的补贴。

第三,在进行新农村搬迁的时候,只有合村并镇或者合村并居的才能获得补贴,这样搬迁的时候,按照每户人口平均比例来分配房子。

第四,征地搬迁需要尊重当地村民的愿望,重新安排宅基地建造房屋、提供村民安置和货币补偿等等,普通宅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以得到10万元以上的补偿金,如果不需要补偿金,那么村民可以选择置换一套拆迁安置房。

二、农村搬迁补偿按照人头还是房屋面积?

一般来说在农村搬迁补偿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补偿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征地拆迁的情况下,要根据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提供好安置住宅或者货币补偿。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以房屋面积为基础,家庭人口的数量起辅助作用。如果是扶贫搬迁,一般采用按照人头进行补偿。

相关政策:

农村搬迁

1、先补偿后拆

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旧改政策

“旧改”这个政策,也就是说,不对之前的老旧房子拆迁,并且也不会再有拆迁补偿款,接下来我们全国各地,对于是之前的破旧房子,会进行重新的粉刷或者是装修,但是不会吧这些房屋进行拆迁。

3、无证房屋补偿类型

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这些房屋基本都有历史的背景,只要是在当时是按照规定建设的,就可以获取赔偿。

农村搬迁补偿

有关农村搬迁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补偿数额也就不一样。比如,2020年文安县河道内村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1、临时搬迁安置补偿

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按300元/人/月的标准,补助期限2020年7月-12月,6个月一次性计发。

2、搬迁安置补偿

(1)回迁房从被搬迁人村内房屋面积抵扣。房屋面积扣除家庭成员应享有安置总面积后,剩余部分的房屋予以货币补偿,单价按房屋评估价值计算。

(2)对符合新居选定政策但不选择集中安置的户,依据建筑公司中标价格,按建筑面积50平方米/人的标准,在新居搬迁前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3)非住宅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其它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及地上附着物等),由评估机构据实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4)一户拥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无论原有几处房产或宅基地,只能按回迁补偿标准回迁新居,多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5)空宅基地,按照村委会出具的村民宅基地购置票据金额补偿,无票据者由村集体收回。

综上来看,农村集体搬迁一般是由房屋安置的,没有选择房屋安置的才会经常补偿,补偿多少和当地经济发展有关。


地震以后房子没了国家补偿吗

地震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会造成建筑物倒塌,特别是房子都会没了,造成人们无家可归。最近小编有些朋友想来了解一下,地震以后房子没了国家补偿吗?地震后房子没了国家赔偿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地震以后房子没了国家补偿吗

国家没有赔偿,但是国家会给予灾区人民一定的补贴,并且帮助受灾地区重建家园,毕竟对于国家来说,一个地区的重建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当年的汶川大地震一样,10年以后的今天已经是焕然一新的感觉了,几乎看不出是受到过地震影响的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免责的,我们既无法得到开发商的赔偿,也无法得到国家的赔偿,但是国家会有补贴,并且组织力量进行灾后重建,重建后的房屋抗震等级会更高,并且价格非常优惠。国家还会对无法重建房屋的灾民进行补助,并帮助其重建房屋。另外在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国家都会妥善安置灾民,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任何灾民国家都一律平等对待。除此之外,还会有社会各界举行捐款活动,所筹到的款项也会用在灾区人民的衣食住行上面,总的来说,国家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地震后房子没了怎么办

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的属于天灾,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责任对受灾群众重建或者修缮房屋提供必要的经济补贴与帮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第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中国地震分布

中国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5个地区,这5个地区是:台湾省及其附近海域;西南地区,包括西藏、四川中西部和云南中西部;西部地区,主要在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宁夏以及新疆天山南北麓;华北地区,主要在太行山两侧、汾渭河谷、阴山—燕山一带、山东中部和渤海湾;东南沿海地区,广东、福建等地。

从中国的宁夏,经甘肃东部、四川中西部直至云南,有一条纵贯中国大陆、大致呈南北走向的地震密集带,历史上曾多次发生强烈地震,被称为中国南北地震带。2008年5月12日汶川8.0级地震就发生在该带中南段。该带向北可延伸至蒙古境内,向南可到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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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骑车摔伤有补偿吗

现在有许多上班族下班后都会骑车回家。但是总会有意外,如果有小伙伴在下班路上骑车,但是不小心摔伤了,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这些朋友就想知道下:下班骑车摔伤有补偿吗?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会有赔偿吗?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这方面有关的内容。

下班骑车摔伤有补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自己滑倒的,不符合规定。具体是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所 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1、职工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合理时间并且在合理路线的情况下,则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合理时间”是指具有正当性理由的时间,如加班、堵车、等错过交通高峰后再回家;“合理路线”是指具有合理目的为上下班日常的路线,如下班顺路买菜、前往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等;

2、职工如果因工外出从事与工作、指派学习、开会等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期间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单位派遣外出途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的人活动,则不应认定为工伤,比如派遣外出后去旅游、与朋友聚餐等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新规定工资发放多少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山体滑坡国家有补偿吗

地震、暴雨、海啸等现象发生以及不合理的人类活动,都造成大量的山体滑坡出现。山体滑坡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那么,大家知道山体滑坡国家有补偿吗?山体滑坡国家是有赔偿吗?不清楚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以下是重点内容,走过不要错过。

山体滑坡国家有补偿吗

有补偿,山体滑坡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八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山体滑坡多发地区

江、河、湖(水库)、海、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地段等。这些地带为滑坡形成提供了有利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通常地震烈度大于7度的地区,坡度大于25度的坡体,在地震中极易发生滑坡;断裂带中的岩体破碎、裂隙发育,则非常有利于滑坡的形成;

易滑(坡)的岩、土分布区。如松散覆盖层、黄土、泥岩、页岩、煤系地层、凝灰岩、片岩、板岩、千枚岩等岩、土的存在,为滑坡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暴雨多发区或异常的强降雨地区。在这些地区,异常的降雨为滑坡发生提供了有利的诱发因素。

上述地带的叠加区域,就形成了滑坡的密集发育区。如我国从太行山到秦岭、经鄂西、四川、云南到藏东一带就是这种典型地区,滑坡发生密度极大,危害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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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如果有人试用期被辞退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毕竟刚开始接触新工作的内容,也刚开始适应新公司的方方面面。据说,试用期被辞退是有补偿的,那么,大家知道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赔偿?下面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快来长知识吧。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试用期被辞退,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注意

1、明确录用条件

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特别是试用期合同的签订,公司可以确定录用条件,在招聘时对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等。

将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与员工协商一致,并让其签字确认。

2、录用条件可以是共性与个性的结合。

共性体现在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劳动者应聘时,应该如实告知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个性体现在不同岗位的不同要求,有相关学历要求,相应技术证书要求等。

3、严格试用期考核

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必须提交有力的证据,证明试用期员工工作考核不达标,不符合企业录用条件,才能按规依法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试用期考核结果是证明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

公司需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方式,执行严格持续的考核,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公司要在试用期内,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告知员工,并按期将考核结果通知员工,要求其签字确认。

5、特别注意事项

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经过考核,还难以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来继续考核。

超过试用期,企业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老板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吗?

虽然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公司和员工双方都可以相对容易解除劳动关系,但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限于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