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北京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上限又是?在京的非京籍人员,个人不能单独上社保,必须通过单位。如果没有工作情况下,就是挂靠单位代缴社保,如前程、智联等人 才和人力资源公司提供此服务,所有保费都是自己承担的,另外还有一定的管理费。这样的情况下合算的是自己个人在老家上社保,然后北京这边自己买一份简单的商业住院医疗保险临时安排一下则可。以下是北京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上下限,看看有没有你想要了解的内容。
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的上限一般是以上年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的上限,下限一般是那个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从09年4月到2010年3月,我们现在用的缴费基数下限是1490(养 老,失业和工伤)。
而医疗和生育的下限是2236。举个例子说,即使你(不是农民工) 每个月只拿1300块钱,那么单位也要给你缴纳[1490×20%的养老,1490×1.5%的失业+1490×0.3%(也可能是0.5或者1)的工伤,同时还得按2236×10%给你上医疗,北京市户口的还会有2236×0.8%的生育]。
缴费比例
北京市目前(2009.12)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费0.5%)
4、工伤保险(单位按不同行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分别缴纳0.3%或0.5% 或1%)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8%)。
住房公积金
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 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392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缴存上限。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单位是最不想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的,因 为单位的所履行的义务和缴纳的比例要远比个人大的多的多,约是33%VS(10.5%+3元),所以朋友们还是缴吧,你是赚的。
相关推荐阅读:
北京2016年居民医保补助从380元升至420元
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地址在哪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计算方法
北京市养老保险跨省转出、转入办理指南
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内容须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相关内容

人类社会现存的最突出的社会问题有人口问题、生态环境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劳动就业问题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其次还有人们比较关心的社会问题,如:食品安全、房价水平、物价水平、官员腐败等社会问题;另外还有家庭暴力、学术道德、诚信问题、恶性车祸以及裸官移民等社会性问题。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是影响社会成员健康生活,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一种社会失调现象。一般而言,人们往往从三个方面界定社会问题:一是否符合社会运行、发展的规律;二是否影响社会成员的利益和生活;三是否符合社会的主导价值标准和规范标准。
社会问题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普遍性、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4个方面。普遍性,指社会问题自始至终存在于每个民族、国家和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变异性,指社会问题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或社会,表现各不相同,各具特性;复合性,指社会问题在产生原因、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复杂的性质,即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复合而成的,常常是几种社会问题同时并存,并引起一系列破坏性的社会后果;周期性,是指社会问题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时间规律性。通常说,社会问题总的时间进程及其阶段性,是周期性的两个基本含义。社会学家则特别强调周期性中潜伏性和反复性的特征。
其主要原则:
1、社会规律性原则;
2、社会规范性原则;
3、社会公众性原则;
4、社会效益性原则;
5、社会进步性原则。

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那么北京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哪?北京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
单位数字证书服务网点
北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其他北京相关办理内容推荐: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东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电话一览
北京海淀公安局各派出所电话一览
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电话一览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指南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需具备哪些条件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北京失业保险金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指南

我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还有18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三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特殊。它们分别是: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全国工商联合会。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真正意义上的社团应该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方组织。因此,符合社团发展逻辑的社团组织应是经费、领导人均源于社会的高度自治的组织。但总体性社会的制度环境不利于培育这种自治性的社团组织,这就需要改善制度环境。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资源配置体制的重要变化,并由此开始了意义深远的社会转型。因此,社团发展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呈现出了有利于自治性社团勃兴的局面:无论是宏观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还是微观的利益群体多元化,不论是单位制度的瓦解,还是国际交往的加强都为社团的发展扫除了障碍;并且,这一时期,“自由流动资源”逐渐形成、“自由活动空间”日益拓展,这种资源和空间的形成为社团的兴起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使得这一时期自治性的社团组织有了迅速发展。

社会工作专业可以找社会福利机构、民政、妇联、慈善机构、街道办事处、志愿服务机构等各种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主要从事社会工作,而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社会工作有许多岗位可以选择,且社会专业为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社会工作专业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就业方向:
一是民政系统;二是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体团组织;三是学校、司法部门、卫生组织;四是NGO、NPO等非政府,非赢利组织及民间组织;五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六是儿童、老年等社区福利中心。
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前景从理论上讲,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就业范围很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社区、学校、医院都可以。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

自全面二孩政策实行以来,我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0几个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有些朋友不清楚:2021三胎取消社会抚养费什么意思?2021年三胎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含义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内容,供大家欣赏,希望大家喜欢。
2021三胎取消社会抚养费什么意思
三胎取消社会抚养费是指以后生三胎不会再征收抚养费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指三胎罚款,由于每个地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一,去年就报道过三胎罚款十几万的新闻。而社会抚养费,与我国的计划生育制度相生相伴。其历程如下:
1.20世纪80年代初期
为了控制过快的人口增长,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国策,“超生”成为一种需要纠治的“违法”行为,“超生罚款”相伴而生。
2.1992年3月
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计划外生育费用管理办法》,明确计划外生育费是一项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对计划外生育者征收的补偿性资金。“超生罚款”开始由单纯针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转变为带有限制性和处罚性质的行政收费。
3.1996年
出台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4.2000年3月
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
5.2002年8月2日
国务院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此社会抚养费完全取代“超生罚款”,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经历几次转折,从超生罚款到计划外生育费,再到社会抚养费,实际上都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影响公民的生育意愿。
2021年三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真的吗?
三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真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1.今后还有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吗?
中央《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2.对之前生育三孩的,是否退还社会抚养费?
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各地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宣传解读,稳妥有序地推动工作落实。
取消社会抚养费相关内容
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方面,提到: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具体包括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